Wednesday, December 21, 2011

我想說

我曾經相信,只要堅持著對她的愛,忍耐,等待,總有一天,她會知道。
嗯,她知道了,然後我就想,讓她知道,或不知道,又有什麼分別呢?
她有男朋友了,她們很恩愛,我祝福她,我也很後悔,為什麼要讓她知道我還沒放下?
我才發現其實我所做的,對誰都不好,我只是更加的侮辱了我自己。
除了她,我不曾對其它人放下自己的尊嚴。

我討厭自己,是因為在自己還沒有經濟能力的時候愛上了她。
我討厭自己,是因為,我沒能夠給予她幸福,因為我沒錢。
我討厭自己,是因為我沒能在她需要的時候,出現在她的身邊。

我唯一覺得自己做得最對的是,不去追求她,因為,我追不起...

她,將會是我心目中永遠的女神。
永遠不可侵犯,不可觸碰的女神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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